《2023福建新春福气夜》开启 展现八闽千姿寻“福气”******
中新网福州1月18日电 (海霞)漳浦火山岛、泉州聚宝街、福州闽江畔……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18日推出春节特别节目《山海福地·福气来——2023福建新春福气夜》,记录八闽大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印记,在大年二十八这个传统的“纳福之日”慰藉乡情。
《山海福地·福气来——2023福建新春福气夜》剧照。 海霞 摄《2023福建新春福气夜》导演组18日受访表示,延续去年“福建新春欢喜夜”的风格,此次导演组没有选择以宏大的场景来铺陈叙事,继续以福建的山川大海为舞台。
站在船政旧址和平潭海滨,宝石Gem的《山河图》就有了具体的样子,有龙腾出海浪滔天的气势;而三坊七巷软木画匠人的手,则赋予《苍兰诀》司命殿全新的生命力。
《山海福地·福气来——2023福建新春福气夜》剧照。 海霞 摄张颜齐骑单车穿行在福建的大街小巷,和歌手潘辰、马佳在孔明灯下认真地倾听:睡到自然醒、去想去的地方旅行、买到自己喜欢的玩具……这些普通人的平凡心愿,全都被收录进节目《如愿》。
没有绚烂耀眼的舞台灯光,《2023福建新春福气夜》在福建的街头巷尾和人们的日常生活里,为观众寻找“福气”的所在。
《山海福地·福气来——2023福建新春福气夜》剧照。 海霞 摄在这里,“福气”可以是欧阳娜娜低沉浑厚的琴声,在海边与泉州惠安女身姿交汇;也可以是闽南本土音乐组合“Double明”在泉州聚宝街上边哼唱《世界第一等》边等待的一碗牛肉羹;还可以是南梦夏在黄昏时分从虚拟跳回现实,小橘灯的微光刚好点亮前行的路。
总导演陈晟希望能通过这个特别节目,和大家一起抓住生活中微小而确定的幸福,带来一点前进的力量。它是福建人看了会心一笑的日常,比如开场歌舞《福气来》里“开口唱歌”的碗糕;同时也是全国观众甚至全球华人一看就懂的幸福感,比如郁可唯那首《闹哄哄》里,在老照相馆拍全家福的男女老少。
“无论南北,这场福建人倾注一身“福气值”的特别节目,你都可以在大年二十八大扫除换春联贴门神之后,拿来放松一刻或是惬意下饭。”陈晟说。
《山海福地·福气来——2023福建新春福气夜》剧照。 海霞 摄从2022福建春晚,到沙县小吃“史上第一条广告”,再到去年毕业季特别节目《我的青春有片海》,陈晟表示,“福气夜”导演团队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让节目的表达更贴近年轻人。
《山海福地·福气来——2023福建新春福气夜》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广电局、福建省文旅厅、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主办,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人民日报《国家人文历史》杂志社联合出品,1月19日19:30东南卫视、海峡卫视首播,全网同步播出。(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