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吹冲锋号——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与会同志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题:永远吹冲锋号——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与会同志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新华社记者张研、孙少龙
习近平总书记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充分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自觉和历史担当,体现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坚定决心、恒久毅力。”中央纪委委员,北京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健认为,前进路上,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必须时刻保持一份清醒与坚定,才能避免陷入“革别人命容易,革自己命难”的境地。
中央纪委委员,海南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国猛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以六个“如何始终”对“大党独有难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阐释,其中第一点就是“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就提醒我们必须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
“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发现并解决这些难题,我们责无旁贷。必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有效破解‘大的难题’,发挥‘大的优势’作出应有贡献。”陈国猛说。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
中央纪委委员,上海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李仰哲表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抓什么、怎么抓的“主攻方向”,从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等方面明确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战略思路、战略要求,结构清晰、内容完备,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引。
纲举则目张,执本而末从。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是一项纲举目张的任务。”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兴宁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履行协助职责,推动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中,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以问题为导向,坚决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层层扛起、扛住使命担当,有力有序推进各项任务。”陈健表示,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念思路、方法举措、纪律作风等情况,紧紧盯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重点,持续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将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求我们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陈国猛表示,下一步,海南将把清廉自贸港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督促党委(党组)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清廉建设与自贸港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成效卓著,但仍要清醒看到,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王兴宁表示,陕西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建设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模范创建为载体,扎实推进清廉陕西建设,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根子上说都源于理想信念动摇、党性原则丧失,两者互为表里、实为一体。”李仰哲表示,上海市纪委监委将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以案看风”“风腐同查”,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新征程上,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